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拟对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及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委托处置。现面向具备相关资质、资信良好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人: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及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危险废弃物 委托处置项目
3、项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39号、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2号/凤栖路12号附1号
4、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39号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2号/凤栖路12号附1号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委托处置
5、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要求
1、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具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资质,满足我司产废种类(HW06、HW08、HW12、HW13、HW17、HW09、HW34、HW29、HW49、HW50,危废代码详见附件)及处置量600吨/年,并根据委托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时安排有危险废弃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转移处置。
2、投标范围
委托处置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及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1)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如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办理,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投标报价函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7时
投标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539号(力帆乘用车生产保障部)
开标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四、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投标资格;
2、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6000元,可以电汇、现金等方式缴纳。开标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弃权。所有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的下月以电汇方式返还;
4、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5、支付方式: 转移后月底统计当月实际转移处置数量,下月造资金计划,下下月月底前转账支付。
联系人/电话: 郑清艳 023-61387006
姜 兰 023-61668061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