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1.2 建设单位: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2. 招标情况
2.1 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2.1.1一期二期生物接触氧化池内的填料、曝气器以及曝气管路。
2.1.2一期二期生物接触氧化池菌种的指导驯化和调试工作。
2.1.3一期污泥泵回流的管路。
2.1.4一期电泳废水集水池至调节池的管路以及至事故池的管路阀门。
2.1.5一期电泳废水调节池至反应池的提升泵回流装置。
2.1.6一期综合废水集水池至综合废水隔油池的管路以及至事故池的管路阀门。
2.1.7一期生活污水集水池至水解酸化池的管路以及至事故池的管路阀门。
2.1.8一期水解酸化池至生物接触氧化池的管道和阀门,回流装置。
2.1.9一期、二期生物接触氧化池至沉淀的不锈钢拦渣网。
2.2所有材料要求: 应符合国标规定。
2.3投标总报价:报价包括包装、运输、安装、调试、17%增值税。
2.4施工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三溪口同兴工业园区B区16号力帆摩托车生产基地内。
2.5质保期要求:终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2个月。
2.6验收方式:本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在现场调试合格运行正常后进行验收。
3. 招标方式:网上公开招标(www.lifan.com)。
4. 招标文件的领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该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16时前。
4.2 投标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三溪口同兴工业园区B区16号 力帆摩托车发动机生产车间二楼 基建设备部
接收人:王凤清(13983682551) 联系电话:023-61663520。
投标截止时间:201年3月30日16时前。
4.3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递交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概不负责。
4.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4.5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注:为方便联系通知开标时间,请将联系方式写在文件密封袋正面)
5. 成交标准及合同的签定
5.1 本次招标以完全响应本次招标要求和性价比最优确定成交单位。
5.2 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双方签定合同,本次招投标所有相关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 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6.1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形式足额交到力帆集团财务处,且需投标截止日前到账,逾期未足额缴纳保证金将视为废标不予进行开标。
其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开户行及帐号: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50001043600050216334
地址及电话: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工业园区B区023-68295145
6.2 定标后15日内全额退还(不含利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生如下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投标;
B.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C.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放弃签订合同。
6.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30%预付款,交货并验收(检定)合格再付60%,余下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注:质保期从验收(检定)合格算起)。
7.资质要求
7.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7.3 在重庆地区内有固定维修机构及长期的服务体系;
7.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投标中同时投标;
8. 报 价
8.1 投标过程中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 投标人报价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
8.3 投标人应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自身实力,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自主报价;
8.4 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5 本次报价为包干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为市场变化因素而动,单价一经成交,不做调整。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和责任因素。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
9.1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 企业基本情况表(见样表4);;
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4. 投标人资信证明(复印件);;
9.2 商务标应包括:
5.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 投标函;
7. 投标报价明细表:包括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价格等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 投标文件应用黑色墨水打印或书写,排版应简洁美观,表达应清楚明了;
10.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统一装订成册;
10.3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统一编码装订。
10.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10.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1. 投标文件的签章、密封及标记
11.3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并予以密封和标记。
11.4 密封袋封口处应使用封条密封,并且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名称、通讯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全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1.5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全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且必须使用全称。
12. 其它:
12.1 在中标单位确定前,招标方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希望投标方能够积极配合。
12.2 为维护招投标双方权益,招标方对投标方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2.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力帆集团所有。
力帆集团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一部
联 系 人:王凤清
联系电话: 023-61663520
2018年3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