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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整合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18     |     点击量: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整合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摩托车整合扩产项目位于北碚同兴工业园区,总投资5.12亿元,征地面积251334.6m2(377.0亩),用地面积201668.7m2(302.5亩),将新建发动机总装车间、摩托车总装车间、研发中心、办公楼等,形成年产摩托车100万辆,摩托车发动机300万台的规模。项目建成后将为重庆市及北碚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性贡献。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来施工,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对易产生风尘及扬尘的作业点采取洒水抑尘或湿式作业,对散落在地上的粉料及时清扫,设置地表面冲洗设施,保持周围环境清洁。施工人员生活使用清洁能源电及液化气,可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设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建设中,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利用现有卫生设施,减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

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首先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来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注意控制各种机械施工时的距离,如夜间连续施工,应在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方可作业。

  固废:项目建设时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少量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送指定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营运期

废气:摩托车整车、发动机磨合、发动机测功耐久试验检测经由风机抽至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标后超屋顶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嘉陵江,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生产中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工艺、高噪声设备通过总图布局及工艺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等综合治理,厂界噪声可达标。

固体废物:废油棉均属危险废物,统一收集、集中存放,交危废中心集中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金属废渣、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受本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09年12月10——2009年12月20日。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是沙坪坝上桥张家湾60号    邮编:400037

联系人:周文博    电话:6166309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中华广场22-2    邮编:400015

    联系人:邱建    电话:023-61687916-803    传真:023-6168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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